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灯塔市是位于辽宁省中部的一座县级市,隶属于辽阳市,周围被省会沈阳、化纤之城辽阳、钢都鞍山、煤铁山城本溪所环抱,北部毗邻沈阳市,相距42公里,南距鞍山45公里,东距本溪47公里。灯塔地处北纬41°14’20″—41°36’40″,东经122°52’30″—123°40’7″。地处辽东半岛北部、太子河的中游。沈大铁路和沈大高速公路穿越市境。面积1332.6平方公里,人口50万(1997年)。灯塔市是中国重要的商品粮产地和淡水鱼养殖基地,有“北国鱼米之乡”的美誉。主产稻谷、玉米、高粱等,特产山楂。境内煤炭和铁储量较大。但由于过量开采煤炭,已有部分城镇发生地陷。